关于
违章建筑无需强制拆除的情形,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此类建筑可能属宅基地附属建筑物之列,例如农民在其自家庭院内建造的带有停车库设施的住房。
只要该类建筑未占据公共土地资源,且未对其他村集体成员的权益造成侵害,便可免于拆除;
其次,若该建筑为农民唯一的居住场所,尽管存在违章搭建的问题,也可考虑给予适当的宽限期以供整改或暂缓拆除;
最后,对于部分缺乏相关合法证明文件的工业用房,政府部门亦有可能给予补办手续的机会,从而避免强制拆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
城乡规划法》第二十九条
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应当优先安排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妥善处理新区开发与旧区改建的关系,统筹兼顾进城务工人员生活和周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村民生产与生活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
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