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伙伴机构与传统公司存在鲜明的差异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合作伙伴机构是依靠两名或以上的合作伙伴的联合投资兴趣以及运营协作来实现发展的,并且在获得成功后,他们会共同分享所有的利润和承担所有可能出现的风险;
而根据《
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则需要通过相应的程序才能正式设立。
其次,作为合作伙伴机构的成员,每个人都必须对该机构所产生的
债务承担无限的
连带责任;
然而,对于公司而言,它只需要用其全部的资产来为公司的
债务负责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伙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
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
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
合伙企业债务承担
无限连带责任。
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
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