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存在被进行
法律诉讼的风险。
银行方面有权利依法对您提
起诉讼,并基于双方签署的
信用卡合同,向您索要相关的欠款及偿付违约费用。
此外,考虑到您可能对于
逾期未偿还所
欠信用卡款项的情况采取拒绝回应或者恶意回避的态度,那么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相关规定,此类行为可能会被定性为
信用卡诈骗罪。
具体而言,该条款指出,“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出于
非法占有的目的,超越了信用卡规定的使用范围或期限,且在银行发出
催收通知后仍然未能及时偿还所欠款项的行为。
因此,逾期未偿还
信用卡贷款的行为不仅仅是一种
违约行为,若
情节严重,甚至可能构成
刑事犯罪。
我们强烈建议您与银行进行积极沟通,寻求银行的理解和支持,以便他们能够根据您的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还款宽限期。
在此期间,请务必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履行还款义务。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
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使用
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
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
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