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虽然借款、买卖或其他类型的
法律关系并未得到明确的借据、
欠条以及合同的确认,但这并不影响我们对其进行合法
诉讼。
只需通过其他有效凭证来表明法律关系的存在,如电话录音、电子邮件往来记录以及社交媒体上的聊天记录等等,都能作为有力证明;
2、对于
债权人而言,在
诉讼时效期限内(通常为三年),可以直接向原告(即债权人)所在地区的法院或者被告(即
债务人)居住地的人
民法院
提出诉讼申请,要求被告支付所
拖欠的款项及相应的利息。
在提交诉讼申请时,需提供相关
证据以证明存在法律关系的事实,法院将根据这些证据决定是否予以
立案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
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
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
借贷关系的
存续承担
举证责任。
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
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
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