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如此,公有住房在面临
拆迁时,政府有义务进行相应的
赔偿。
通常情况下,会采取一比一的比例根据房屋面积进行补偿。
然而,详细的补偿方式仍需依据当地政府发布的拆迁公告和相关法律
法规来确定。
在公有住房征收过程中,最终的赔偿款项并非全额分配给所有的居民们;
其中还包括房地产开发商及相关单位所需支付的补偿部分。
对公有住房的承租人来说,其所获得的补偿款往往由公有住房所在单位另行安排妥善安置,或者直接发放现金补偿。
《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
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