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离婚以后,若想要申请分户且满足下列条件者,即可按照原始地址进行分户操作:
由于婚姻关系发生变化、
家庭成员规模变动以及住房结构有所改变而需要申请分户的家庭,申请人应当提供新组建家庭的所有成员名单以及由当地房管部门所开具的
房屋所有权凭证或单位分配住房的相关证明文件。
对于因
结婚或者
离婚原因而需要申请分户的情况,申请人则应提交《
结婚证书》或
离婚证明等相关材料,经过公安机关的严格审查并得到批准之后,方可前往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办理正式的分户手续。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
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
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