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拆迁纠纷律师服务收费的大致规定如下:
首先是不涉及
财产权益纷争的情况,在此类案件中,收费区间在人民币2000元至30000元之间,其上下浮动比例为20%。
然而,若实际收费低于人民币2000元,则按照人民币2000元进行收取。
其次,当涉及到财产权益纷争时,将按照争议标的额的不同,采用以下费率进行分段累计收费。
具体而言,标的额在10万元以内的部分,收费率为6%;
标的额在10万元至50万元之间的部分,收费率为5%;
以此类推,直至标的额达到5000万元及以上,此时的收费率为0.5%。
值得注意的是,无论何种情况,累计收费额如若低于人民币2000元,均按照人民币2000元进行收取。
此外,对于计时收费的标准,每小时收费范围在人民币200元至2000元之间,具体收费标准和结算方式可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方在上述范围内协商确定。
同样地,计时收费的上下浮动比例也为20%。
对于需要增加反诉的案件,反诉部分的收费标准可参照上述标准适当降低。
而对于
发回重审的案件,如果由原承办律师继续处理,收费标准亦可参照原收费标准适当降低。
最后,风险
代理收费的最高金额不得超过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但对于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法律服务项目,此项规定并不适用。
根据我国《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条的相关规定,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应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以及结果公开的基本原则。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