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
离婚纠纷的案件中,丈夫因
犯罪被判入狱乃是导致最终婚姻关系破裂的一项非常普遍的诱因。
然而,在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框架下,并不存在所谓的自动
离婚现象。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妇双方若欲
解除婚姻关系,必须遵循以下两种主要途径:
即
协议离婚和
诉讼离婚。
所谓的
分居满两年,仅仅是判断是否达到法律所认可的
夫妻感情破裂程度的其中一种标志,并非实现自动离婚的先决要件。
鉴于这种情况,当丈夫身陷囹圄之际,妻子有权与其进行协商以达成离婚共识。
倘若男方对此表示反对,那么女方便可依法向其
户籍所在地区的人
民法院提交
离婚诉求。
在此过程中,需准备好
离婚起诉书两份;
同时提供你们各自的
身份证以及
复印件、户口簿以及复印件、
结婚证书以及复印件;
此外,还需提供能够证明你们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相关
证据;
最后,还需提供你丈夫正在监狱服刑的事实证明文件。
《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
当事人共同签署的
离婚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