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面对
信用卡还款压力无法承受的情况时,持卡人无需担忧自己会因此而被追究
刑事责任,原因在于这类
债务纠纷通常属于民事范畴,不包含或影响到
刑事方面的责任与义务。
2、然而,若
借款人未能按照预先设定的偿还期限履行借款相关义务的,依据借贷双方合同所约定的条款或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其必须支付一定比例的
逾期利息,并承担由此产生的
违约责任。
3、对于那些
无力偿还信用卡债务的人士来说,只要他们能够按时足额地归还本金和利息,那么他们通常是不会面临坐牢风险的。
但是,如果借款人存在恶意透支行为,并且其行为带有
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意图,那么他就有可能触犯
信用卡诈骗罪,从而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
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二万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使用
伪造的
信用卡,或者使用以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
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
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