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条款明确指出,在
婚姻破裂的情况下,子女的
抚养责任将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划分。
其中,负责养育孩子的一方将承担起对其必要生活开支以及教育投入的全额或者部分支付义务。
具体费用的额度及支付周期,可以通过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若未能就此达成明确共识,则需由提
起诉讼的相关司法机构依据实际情况做出裁决。
然而,有关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裁判并不影响子女在未来有需要时,随时向具有
监护权的父母任意一方提出超出原有协议或裁判所设
定金额的合理请求。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
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