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与负债人洽谈之前,务必充分了解对方的财务状况和还款能力,以便在讨论中适时提出
分期还款或降息等有针对性的方案。
2. 若负债人拒不接受协商,坚持拖延或推卸
债务,我们需果断采取法律手段,通过
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3. 若法院作出公正判决后,负债人仍拒绝履行还款义务,我们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之规定,以“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其进行严肃
追责。
《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
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
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
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
拒不执行,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