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何种情形下,任何个人实施
暴力行为侵害他人,均构成
违法犯罪行径,理应受到法律的严格制裁和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此基础上,对于城管这一特殊职业群体,他们除了必须接受法律对其不当行为的惩罚之外,还需承受行政处理的后果。
尤其是当城管执
法人员在
执行公务过程中导致他人伤亡时,他们将面临更为严重的法律责任,即涉嫌故意
伤害罪,并将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进行严肃的
刑事追责。
根据我国
刑法规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
致人死亡或以极其残忍手段致人重伤并造成严重残疾者,将被判处十年以上
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甚至
死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