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
网络暴力事件时,您有权向警方
报案。
公开
侮辱他人或捏造
虚假事实诽谤他人、频繁地发送淫秽、
侮辱或恐吓性信息以及其他类型的网络
暴力行为,如果已经达到了严重扰乱受害者正常生活秩序的地步,均可考虑向警方报案寻求帮助。
关于网络暴力案件的
立案标准如下:
在信息网络中实施暴力行为,捏造并散布事实以
侵犯他人名誉权,
情节严重者将构成
刑事犯罪,此时便可依法
立案追究相关人员的
刑事责任。
若利用信息网络进行诽谤,符合以下任何一种情况,都应视为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所规定的“情节严重”:
(1)同一
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累计超过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
(2)导致
受害人或其
近亲属出现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
(3)在过去两年内曾因诽谤行为受到过
行政处罚,之后再次进行诽谤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
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
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
管制或者
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
被害人向人
民法院告诉,但提供
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