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那些明知所持有的或运输的
信用卡系
伪造制品,且
数额较大者;
或是明知所持有的或运输的信用卡乃伪造空白卡,且数目不小者;
(二)对于那些擅自持有他人信用卡,且数额较大者;
(三)对于那些借助
虚假身份证明骗取信用卡的
行为人;
以及(四)对于那些进行信用卡买卖、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信用卡或以虚假身份证明骗取的信用卡的行为人。
对于那些
盗窃、收购或非法向他人提供信用卡信息资料的行为人,应依据上述条款进行惩处。
此外,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若
利用职务之便实施第二款所述
犯罪行为,将被
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