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为大家解答关于
法院判决离婚的基本规定与准则。
法院决定夫妻是否能够
离婚的判断依据主要在于他们之间的感情是否经受住了时间和各种因素的考验,已经出现了真正意义上的破裂。
当这个条件满足之后,法院将会依照法律程序进行离婚判决,而如果这个条件没有得到满足的话,即便其中一方处于出轨状态,法院也不会轻易做出离婚的判决。
接下来,我们来谈谈如果双方都有意愿离婚,但是在
财产分割方面却无法达成共识的情况下,法院在判决时会如何处理。
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会首先考虑到无过错的一方,因为他们在婚姻中并没有犯错。
在离婚过程中,
共同财产和
债务通常会被平均分配,而
个人财产和债务则由个人承担。
当然,如果双方都存在过错,那么在离婚时就不需要互相
赔偿。
然而,无过错的一方仍然可以向有过错的一方提出索赔要求。
最后,我们来探讨一下关于
孩子抚养权的问题。
在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的时候,他们并不会首先考虑父母是否存在出轨行为,而是会优先考虑哪种方式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当孩子不满两岁的时候,法院通常会优先考虑让母亲
抚养孩子,而当孩子年满两岁后,法院会先进行协商,如果协商无果,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以对孩子成长最有利的原则来确定
孩子的抚养权。
当孩子年满十岁以后,法院还会另一方需要按照固定收入支付
抚养费用,如果没有固定收入,则需要按照同行业的标准,选择一个适当的比例支付抚养费用,并且享有探望孩子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
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
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
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
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