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关系
存续期间,若其中一方不幸离世,则其与另一半共有的全部财产,除非双方事先做出特殊约定,否则应先行将总资产的50%分配给尚在世的伴侣,剩下的部分则作为逝者的遗产处置。
如果逝者生前留下了详细的
遗嘱,那么便根据遗嘱执行相应的权益分配;
若未留有任何遗嘱,那就只能依照法律规定进行遗产的
继承安排。
根据法律条款,遗产将按照以下顺序进行继承:
首先是
第一顺位的
继承人,包括逝者的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其次才是第二顺位的继承人,即逝者的亲兄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在实际继承过程中,遗产的主管部门将会优先考虑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只有在他们放弃或无法继承的情况下,才会轮到第二顺位的继承人接手。
以上就是关于夫妻一方过世后,如何对其
共有财产进行划分和继承的相关法律程序。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
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