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对于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来说,他们需要承担以下几个方面的责任:
首先,当公司因种种原因未能成功建立起来时,发起人需对这个过程中所产生的
债务以及必要的费用负责承担起连带的责任。
其次,同样在公司未能成功创建之时,发起人还需要对已经认购股份的投资者们缴纳的股金,进行全额退还,同时还要支付相当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的额外利息给这些投资方。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在公司的创立过程中,因为发起人的疏忽或者过错导致了公司的利益受到了损失,那么发起人就有义务对公司进行相应的赔偿。
《
公司法》第七十九条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承担公司筹办事务。发起人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
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