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国家,无论夫妻之间距离有多么遥远,只要合法存在婚姻关系,任何一方均可
提出离婚诉求。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
分居并非判断是否能够
离婚的唯一标准。
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
法规,当夫妻双方对于离婚事宜达成共识时,可以通过签署书面协议的方式进行离婚,这一过程通常需要耗费30个自然日。
倘若夫妻双方无法就
离婚问题达成一致意见,那么他们可以选择向当地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
在此情况下,人民法院会首先尝试进行调解工作,若调解失败且经审查认定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则应依法准许其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
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
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
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