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对未经许可之建筑物进行强行拆除乃是
非法行为,因为物业机构并不具备强制执法权。
若在社区内发现有未经许可的建筑物,物业有权要求相关业主自行将其拆除或向上一级住
房建设主管部门进行投诉揭发。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有权实施强制拆除的仅限于政府相关的
行政部门。
倘若物业部门强行拆除导致有关业主遭受任何
经济损失,该业主有权依法索求物业方面的
赔偿。
《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
实施
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
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禁止
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