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中,尚未设立“
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罪”这一单独
罪名,但将此类行为纳入了“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范畴。
一旦触犯该法条,相应的
刑事责任以及
量刑尺度均有明确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对于情节较轻者,将面临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的
刑罚,同时还需承担
罚金的
民事责任;
若情节较为严重,则将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要缴纳罚金;
而对于情节特别恶劣者,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并且可能会被课以罚金甚至没收
个人财产。
《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
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
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