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身份证明文件、
授权委托书、需公证之文书、各项证明材料及其他必备材料的完整规定如下所示:
第一点,我们会根据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内的具体情况,由各地方物价部门灵活地制定出适应本地特色的公证收费标准。
接下来,我要向大家详细说明,经过公正程序处理后的各类文书将具备法律上的约束力。
这些公正过的文书不仅在
诉讼过程中被认可为有效
证据,同时个人或企业在需要的时候,可依据相关规定,携带必需的凭证前往当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手续。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八条
自然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
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
代理人须提交
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
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
财产权利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