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协助
网络诈骗行为中收取了高达六十万元的黑钱,这就构成了严重情节。
根据法律规定,此类情况应执行三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或
拘役,同时还需附加罚款。
若涉及到企业
犯罪,单位将面临
罚金的惩罚,而对于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则依据个人犯罪的相应条款进行惩治。
关于协助网络
诈骗罪的认定要求具有以下几个关键要素:
首先,
犯罪主体通常指的是一般的公民;
其次,主观意愿上需要明确知晓自己正在为他人进行的信息
网络犯罪提供支持;
第三,该
犯罪行为侵害了我国正常的信息网络管理秩序这一
公共利益;
最后,犯罪客观表现包括,通过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等手段,为信息网络犯罪提供了相应的便利条件,并且这种行为达到了严重程度。
针对
情节严重性的判断标准,具体如下:
(1)如果为超过三个对象提供了帮助,那么就可以视为情节严重;
(2)如果支付结算的金额达到二十万元以上,也可视为情节严重;
(3)如果通过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的资金达到五万元以上,同样可以视为情节严重;
(4)如果
违法所得达到一万元以上,也可视为情节严重;
(5)如果在过去两年内曾经因为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协助信息网络
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到过
行政处罚,然后再次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也可视为情节严重;
(6)如果被协助的对象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导致了严重的后果,那么也可视为情节严重;
(7)除上述情况外,还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况。
《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