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摩托车相撞事故所涉及到的
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是将其加总在一起后再按照相应的比例计算出相关费用的。
在大多数情况下,主要
责任方需要负责支付80%的费用,而次要责任方则需承担剩余的40%。
在此类事故中,如果受害者遭遇了
人身伤害,那么他们因为接受治疗而产生的各种费用,以及由于
误工而导致的收入损失,都应该得到
赔偿。
这些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医疗费、误工费、
护理费、
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等。
对于这些费用,
赔偿义务人都应依法进行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
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
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
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
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
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