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案决定书》乃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在发现犯罪事件或是
犯罪嫌疑人类别之时,依法决定予以立案进行调查所编制与实施的一份法律性质的决定文件。
它所发挥的职能作用在于明确表示公安机关已经对此类犯罪事件正式启动立案程序,使得相关案件正式步入了侦查环节之中。
此文件同时也是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展开各项侦查工作的至关重要的法律依据。
当《立案决定书》制作完成之后,便意味着公安机关对于某一犯罪事件已经正式立案,从而得以采取相应的强制性措施及侦查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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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