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犯罪嫌疑人为达
敲诈勒索之目的,尽管未能如愿以偿地获取金钱收益,仍不妨碍其构成该项罪行。
然而,在此情况下,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十三条相关规定,从轻微或程度较轻的角度给予
刑事处罚。
该法条款明确指出,当
犯罪分子已着手进行
犯罪行为,却由于其自身无法控制的因素导致最终未能实现预定目的,此时即可视为
犯罪未遂。
针对此类未遂者,可参照同种
罪名已达到既遂状态的罪犯,从轻或减轻其应受惩罚的程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
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
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