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受
侮辱或者诽谤时,您可以选择以下几种方式进行维权:
首先,建议您尝试与
侵权者进行沟通,请他们立即停止相关
不当言论,同时为您恢复名誉,向您表示诚挚的歉意,并对您因此而遭受的
经济损失给予合理的补偿。
其次,若通过协商仍未能妥善解决问题,您有权向当地法院提出
诉讼请求,要求侵权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外,您还可以选择直接向公安机关
报案,寻求警方的帮助和支持。
最后,若对方的侮辱或诽谤行为已达到严重程度,甚至可能触犯
刑法,那么您同样有权利直接向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
自诉。
《
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条
人格权受到侵害的,
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
行为人承担
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赔礼道歉请求权,
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