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新生儿登记户籍所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如下所述:
首先,家长需分别携带各自户口簿及其相应复印文件以供使用;
其次,家长需提交各自
身份证和其
复印件作为身份验证的基础资料;
紧接着,家长还应出示
结婚证书及相应复印件,以证明二人系合法婚姻关系;
最后,新生儿的出生证明也必不可少。
《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
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
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
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3、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
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