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犯罪分子经过审判之后获得
缓刑的判决结果时,他们无法申请
无罪释放。
所谓的缓刑,即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具体的犯罪状况,对犯罪分子进行限制和约束,以防止其在
缓刑考验期内从事某些特定活动,或者进入特定的地区、场所,以及与特定人员接触等。
缓刑实际上是针对那些已经触犯了
刑法,并且经过法定程序确认已经构成犯罪,需要受到
刑罚惩处的
违法者,先宣布其有罪,但暂时不对其所判处的刑罚进行实际执行。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
拘役、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
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
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