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拥有
离婚的权利,这其中也包括我们的子女,尽管在他们步入婚姻殿堂那一刻可能并未摆脱所背负的
债务。
事实上,婚后所欠的债务与其是否具备离婚的资格是没有必然联系的。
根据我们国家相应的法律
法规,共有以下两种方式可以实现离婚操作:
第一种方法,即通过
协议离婚,具体条件包括婚姻关系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夫妻二人应当就有关事项达成共识、已经制定了
书面形式的
离婚协议、经过了
离婚冷静期的等待以及亲自领取
离婚证书等等;
而另一种方法,则是通过
诉讼离婚,其所需满足的条件包括婚姻关系必须是合法有效的、
当事人必须是自愿的、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破裂且无法通过调解得到修复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
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
婚姻登记机关
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
子女抚养、财产以及
债务处理等事项
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