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条文,对于
软件著作权的名称规范有明确的要求,那就是应该尽可能与企业所销售的商品或使用的
商标相符合。
此外,还需要在软件使用加上“系统”或者“软件”作为尾缀。
请注意,软件名称的最后一个字必须是平台、系统以及软件等词汇。
然而,值得一提的是,软件版权并不会对仅仅只有名字的作品提供保护。
如果您希望进一步加强对此类作品的
知识产权保护,我们建议您将其注册为商标。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八条
软件
著作权人享有下列各项权利:
1、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
署名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即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者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
4、复制权,即将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