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
交通事故中驾驶员不幸离世,负有责任者应依法支付相应的
丧葬费用以及
死亡赔偿金额等相关费用。
其中,丧葬费用应根据事故发生地所属的人
民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全体职工的月平均
工资为基准进行核算,按最高六个月的总和来进行赔付。
而关于死亡赔偿金的计算,则应依照事故发生地所属的人民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标准,以最多二十年的期限进行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第十六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
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