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低价法,系指在针对已通过初步评审与详细评审之
投标者时,不采用传统的给予其施工组织设计、财务实力、科技实力、现有业绩及商业声誉等方面的量化评分方式;
而应遵循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特殊评价准则,对于各家投标人提交的评标价格进行专业评定分数,并依此排名,从最高分至最低分依次排序,最终推荐前三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招标投标法》第六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