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关于
再婚后房屋归属问题的解答:
如若再婚之时,房子乃系单方婚前之财产,则此房理应视为私人财物,并不属于
夫妻间共同财产,然而,若双方另行协定将其变为共享财产者则属例外情形。
其次,对于再婚后双方在婚姻生活期间购置房产一事,唯有在此刻所购得之房产方可被认定为夫妻间的
共同财产。
因此,再婚房屋是否属于共同财产,需依据其性质进行判断,若为夫妻共有,则可归类为
夫妻共同财产;
反之,若为个人所有,则该房屋仍应视为
个人财产。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
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
人身损害获得的
赔偿或者补偿;
(三)
遗嘱或者
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