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盗窃商业机密的行为,我们需要了解,这已经触及到了我国的法律底线,即涉嫌侵犯了商业秘密
犯罪。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的社会
公共秩序和国家经济安全将会受到严重威胁。
因此,此类案件一旦发生,将由公安机关进行
立案侦查,而后再由检察院移交到相应的司法机构进行审查与
起诉。
最后,经过严谨而公正的审判程序,认定有
违法行为的人必须承担相应的
刑事责任。
关于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成立条件,总共有四大方面。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负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年龄需达到法定的十六周岁以上,而这并不局限于个人身份。
值得注意的是,单位同样可以参与到商业秘密的侵害过程中。
其次,所要处理的案件涉及的秘密必须满足
刑法对商业秘密所制定的相关定义。
再次,
行为人必须实施了
侵犯商业秘密的具体行为。
最后,对于商业秘密的所有者造成了无法挽回的重大损失也是构成此
罪名的必备要素。《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
【侵犯商业秘密罪】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一)以盗窃、贿赂、
欺诈、
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
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