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男方一直拖延而未同意
办理离婚手续,女方可选择通过
起诉的法律途径实现
离婚;
在这一过程中,女方需拟就完备的诉状并呈递至男方所属住所所在地的法院进行
离婚诉讼。
在此值得注意的是,如男方的住宅地与其日常久居之地有所差异,那么原告便需移步至男方惯常居住地的法院提交相关诉求。
在
提出离婚诉讼之后,女方有责任提供充足的
证据以证实夫妻之间的情感破裂,这正是由于法院仅会依据夫妻间的情感情况来裁决是否应
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
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