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申请人在接受正式的形式审查通知书后便可适时发起实质性审查的申请流程。关于实质审查的时限规定为,
专利申请自其提交之日起至第三年为止。在此期间内,如没有正当且充分的理由导致
逾期未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则此项专利申请将自动视作撤销处理。值得强调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
知识产权局仅在认定确有必要之时方会自主决定对申请的实质性审查工作进行展开。《
专利法》第三十五条
发明专利申请自
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
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