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之后获得
无罪释放的可能性相对较小,然而这取决于最终的调查结果。当检察院提出
公诉并且经过法院审理之后,既要依据审理过程中案件的具体情况,又要参考
犯罪情节是否清晰、
证据是否确凿充足来做出相应的判决。假如
犯罪事实清清楚楚、证据确实无可否认且充分,那么法院理应做出判定其有罪的判决;反之,若
证据不足以证明被告犯下了特定的罪行,那么法院应该按照证据不足、指控的
犯罪无法成立的原则,做出
无罪判决;自然而然地,如果法院通过审理过程发现被告人实际上并未触碰法律底线,那么法院应该立即做出无罪判决。至于公诉案件的具体
诉讼流程:首先是侦查
立案环节,
侦查机关通常会接收
报案者或者控告人给出的举报,抑或是侦查机关自己发现相关犯罪线索后,立即启动
立案侦查;然后是向检察机关
移送审查起诉,即侦查机关在完成侦查任务并确认疑犯涉及到
犯罪行为之后,向检察机关提出请求进行公诉,同时提交包括全部证据在内的
起诉意见书;再者是检察院启动公诉程序,他们需要对侦查机关提交的已经
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严格审查,对于那些证据充分且确凿的案件,向法院
提起公诉。对于证据不足的案件则需要退回侦查机关进行
补充侦查;进入法庭审判阶段,法院将会负责受理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组织控方和辩护方就证据进行实质性的质证辩论,听取被告人的陈述内容,并且综合考虑所有证据设计成有罪或无罪的判决;最后,对于某些有罪的
刑事判决,在法院的判决正式生效之后将由执行机关负责执行。这些执行机构主要包括监狱、看守所、社区以及司法所等等。《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一)案件
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