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要向大家阐述关于
离婚的相关规定和程序。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离婚主要有两种合法途径得以实现。
其中之一便是
协议离婚,要求男女双方向当地民政部门申请
办理离婚手续;
而若由于某些原因致使其中一方或双方均对离婚事宜持反对态度,那便只能通过
诉讼离婚这一路径解决问题了。
具体来说,此种方式即由希望结束婚姻关系的那一方作为原告,将诉状
递交至法院寻求法律支持,以此借助法律强大的力量来终结两人之间的纽带。《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
准予离婚。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
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