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完整年度内未出现计分累计的
机动车驾驶员,可申请延期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期限。
对于
符合条件的机动车驾驶员来说,他们在持证的首个六年
有效期内,每段记分周期都没有达到或超过12分,那么交管部门将为其颁发
续期长达十年的机动车驾驶证。
在这十年的新有效期里,只要每段记分周期内再次维持未满10分的纪录,便有可能获得有效期参久的永久性驾驶证。
然而,部分驾驶员可能需要注意,在换发新的机动车驾驶证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进行严格的审核与审验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
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
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
对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一年内无累积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延长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期。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