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您的商业行为遭遇到经济
欺诈行为的困扰,请务必遵循以下步骤行动:
首先,收集并整理所有相关的
证据信息,然后前往当地公安部门以面对面形式或通过电话进行及时而有效的举报。
在向警方提交的举报资料中,应包括您的
身份证明文件以及举报用的基本文件。
请注意,制止和打击诈骗
犯罪行为是每一个社会成员的责任与义务,特别是对那些举报的,如果涉及到的诈骗罪行已达到相关的
立案标准,那么公安局就有职权展开
立案调查,对于没有达到立案标准的情形,根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将采取适当相应的措施实施惩处。
关于曝光的各种
经济犯罪案件的立案所需的证据材料内容如下:
第一,关于
合同诈骗类的案子,您需要提供被控告方(单位)的姓名,身份证号码,
营业执照等信息,同时还需要附带上涉案合同或其他相似合同、协议的原本或
复印件以及能够证实
合同诈骗罪行的相关提货单、运输凭证、银行单据、收据等资料。
第二,针对
职务侵占或者
挪用资金这类的经济犯罪,您需要包括被告者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任职证明等
个人信息,还要附加上他所属公司的营业执照、股东结构等资料,以及被控告者凭借其职位之便肆意侵占公司财产、擅自挪用公司资金的提货单、银行票据、收据、财务账册等相关资料,另外,如果是公司其他股东揭露法定
代表人或主要经营管理者的,你还需要准备公司财务审计及资产状况等资料。
第三,针对涉嫌
信用卡诈骗的情况,你需要提供被告者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更需要确认控告人,经手人等
当事人对案发经过情况的真实陈述,还有被告者在开卡开户时的登记资料或被盗用、非法使用
信用卡用户的资料,以及所遭受损失的银行账单和银行的
催收通知收据等。
最后,你需要提供其他你能掌握的,能够直接或间接证明被告者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的相关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
犯罪事实或者
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
民法院
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
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
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
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