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社会性质团体,指的是一个组织严密的非法
犯罪团伙,运用
暴力手段来操纵当地的社会环境,实施各类
违法犯罪行为,并且将其作为一种嚣张跋扈、肆意妄为的手段,以残暴的方式压迫和伤害群众,对所在地区的经济和社会稳定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的
犯罪集团。
对于那些有组织且积极参与
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罪犯,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通常会被判处七年以上的
有期徒刑,同时还需承担没收
个人财产的责任;
而对于那些仅仅是参与其中的成员,则通常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但不超过七年的有期徒刑,同时也可能需要缴纳
罚金或接受
没收财产的惩罚。《
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
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
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
管制或者
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
犯罪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犯前三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
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