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走私罪,这是一种个人或
法人单位蓄意侵犯海关规章制度,逃避海关监管职责,采用多种途径运输
违禁物品进行进出口贸易活动,从而偷漏关税,
情节严重的
犯罪行为。
这种行为所涉及到的具体罪行包括:
走私武器、弹药罪;
走私核材料罪;
走私假币罪;
走私文物罪;
走私贵重金属罪;
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
走私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罪;
走私淫秽物品罪;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走私固体废物罪等。
对于一般的走私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的相关规定进行
处罚: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在一年内曾经因为走私而受到过两次
行政处罚之后再次实施此类行为的,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的
刑事责任,同时还需缴纳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
罚金。
(二)如果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需缴纳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金。
(三)若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同时还需缴纳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金或者没收全部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
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