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致一
人死亡的重大劳动
安全事故案件将会予以正式
立案处理。
若企业安全生产设施或条件未能达到国家法律
法规所规定的标准,经查证存在以下任意一种情况时,均将被视为
刑事犯罪,启动
立案侦查程序进行追究:
即造成人员死亡数量在一人以上,或者导致三人及以上的
人身伤害事件;
带来的直接
经济损失超过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在矿山生产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并导致直接经济损失超过人民币壹佰万元整;
以及其他对社会产生严重不良影响的情节。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
管辖的
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十条
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
立案追诉:
(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四)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