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地,需结合实际情况分析
犯罪嫌疑人是否具备
申请取保候审的资格。
只要满足相关的条件,便可进行取保候审。
下面列举了取保候审的几个必要条件:
首先,对于已经展开调查和侦查工作的犯罪嫌疑人,必须介于以下四种特定情形之中其中之一才能够申请取保候审:
(1)潜在的
量刑范围可能会涉及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
(2)预计的
刑事处罚可能达到
有期徒刑及其以上,然而通过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其不会导致进一步的社会危害性的可能性;
(3)应当被
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若患有严重的身体疾病或正处于怀孕期、哺乳期不满一周岁的婴儿母亲的特殊状况,也可申请取保候审;
(4)在
羁押期限届满之时,对应的案件仍未结案,因此有必要采取取保候审的相应措施。
该项权利将交由公安部门负责实施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
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
证人或者交纳
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