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力
财产权,定义为个人依赖于智慧创作所获得的,法定的
专利权利。
这往往源于国家向创新者授予的,对于他们所创造的智力成果在固定期限内的唯一垄断权利,即独占权。
智力财产权包含了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作品,其次是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再次是
商标,然后是地理标志,再接着是商业机密,接下来是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种子品种以及其他由法律明确规定的客体。《
著作权法》第三条
本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包括: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视听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