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
临时身份证件便可成功申办护照。
请大家知晓,由于居民临时身份证与
身份证具备同等
法律效力,故而依照公安部的相关规定,办理护照时您所需提供以下相应文件资料:
1.近期拍摄的免冠照片一张以及详细无误地填写完毕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申请表》;
2.个人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件;
当您在正常申领、更换或补发新版居民身份证期间,可以选择提交临时身份证进行办理;
3.对于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朋友,为了
保证申办流程顺利进行,建议您有
监护人陪伴同行,并且为您及监护人各自提交由其出具的同意出境的书面声明、监护人人事户籍信息、护照及
复印件等完备证件;
4.如您身为
国家公职人员,则需按相关规定提交个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直接向上属领导单位提供按照人力资源管理权限审批过之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书面证明;
5.如省级地方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核准,要求您提交的其他相关补充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二条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三条
临时居民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