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处理夫妻间婚姻关系破裂、希望
离婚的问题,有以下途径可供参考:
首先是
协议离婚,这需要由夫妻双方自行商定家庭
财产分配以及
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只要双方能够达成共识,便可前往当地民政部门进行
离婚登记手续的办理;
其次为
起诉离婚,若夫妻双方在离婚事宜上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任何一方都有权
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
解除婚姻关系。
人
民法院在审理此类离婚案子时,通常会先进行调解,如确实发现感情已经破裂且难以挽回,调解也无济于事的话,法院就该判决准许离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
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
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