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因
犯罪经历服刑后出狱却再度犯案者,若被认定为
累犯,应依照法律标准予以严厉惩罚,但
过失犯罪及
未满十八岁的
犯罪行为则有所例外。
具体而言,
刑满释放前已被判定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者,如在五年内再犯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行,即可被视为普通累犯,需接受更严重的惩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的相关条款,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犯,刑期届满或被赦免之后,若在五年内再度触犯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者,即视为累犯,需依法加重惩罚。
然而,过失犯罪以及未满十八岁的
未成年人实施的犯罪行为不在此列。
此外,前述期限的计算方式对被予以
假释的犯罪分子则稍有不同,应自
假释期满之日开始。
第六十六条规定,那些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及
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行为的罪犯,无论何时都不得逃避罪责,而应以累犯论处。《刑法》第六十五条
【
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
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