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了
抢劫罪而暂时未能得到
批准逮捕是完全合乎法理的。
在
刑事案件的处理过程中,若未获批准逮捕,则可能会出现以下两种
处理方式之一:
第一,直接释放
犯罪嫌疑人;
其次,则可能采取继续进行调查取证的措施,并在此基础上仍存在将
案件移交检察院重新请求批准逮捕或进行
审查起诉的可能性。
通常情况下,人民检察院应在接收到公安机关呈递的要求批准逮捕书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予以批准逮捕的重要决定。《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
暴力、
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并处
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
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
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