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授权而擅自挖掘鱼塘的行为,归属于县级及以上的各级人民政府所主管的自然资源管理部门以及农业农村管理局负责监督和处理。
对于此类
违法行为,管理部门有权对其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责令该
责任人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或整治、同时作出罚款在内的惩罚性措施。
若
情节严重,则有可能被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并将面临最高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的严厉制裁,附加单
处罚金。
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任何人都不得随意侵占耕地用于修建砖瓦厂、墓地,或者在耕作用地之上自行建筑房屋、开采沙石、开矿、取土,以及发展渔业养殖业。
任何非农业性的建设活动必须严格遵守节约用地原则,必要情况下还需要办理相关的土地用途转换审批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
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
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
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